希荻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2-28  希荻微(688173)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2,17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40.8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20,617.7920,617.79
2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8,531.568,531.56
3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20,019.6620,019.66
4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58,169.0158,169.01

三、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上述决议已于2022年6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已使用18,903.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7,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上述决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已将17,500.00万元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3,971.84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966.03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慧陶木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