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0,597,343.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156,45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公司经营现状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