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5-08  希荻微(688173)公司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O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能全部达标,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79.0750万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娅、范俊、李程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娅、范俊、李程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