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6,595股,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2,906,3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130,66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75,71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929,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股东数量为1名。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配售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929,06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29,063 | 1.00% | 929,063 | 0 |
总数 | 929,063 | 1.00% | 929,063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限售股 | 929,063 | 24 |
合计 | 929,063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高凌信息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高凌信息关于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长城证券对高凌信息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