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15点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志峰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11.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11.0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11.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11.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11.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12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39.42万元,同比降低3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5.17万元,同比降低4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7.43万元,同比降低69.37%。
二、 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累计审议26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董事会具体召开及决策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3-30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6、《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5-2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6-30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8-30 | 审议通过: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0-27 | 审议通过: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确认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11-16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2、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授权办理的
事项,使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依法务实高效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而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4、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3年11月3日董事杨坤霖先生因股东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坤霖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6、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则的要求,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风险控制、股东回报、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领导和监督作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决策水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包括以下两大方面8个具体任务:
(一)治理层面: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依法合规运作,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如下治理层面的工作安排:
1. 要加强与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沟通,保障公司在不同阶段达到合规标准。重点在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 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平等知情权。
3. 充分利用好监管平台、各级上市公司协会等平台资源,组织董监高、实控人等“关键少数”进?线上、线下的培训,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推动公司整体治理?平的全?提升。
4. 结合新出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充分利用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科学性。
(二)经营层面
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完善业务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如下四个经营层面的工作:
1. 审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审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审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
2. 审核公司高管人事变动:主要针对高管的聘用、调整、薪酬及聘任/解聘
等工作的审批。
3. 监督公司的运营状况: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季度频次的监督,对总经理及其他核心高层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和监控。
4. 审议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季度为周期,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和审批。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3年度实际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容诚审字[2024]519Z0002号《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高凌信息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1、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经营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639.42 | 51,745.41 | -31.13% |
利润总额 | 4,562.49 | 9,364.45 | -51.28% |
净利润 | 4,592.34 | 8,801.57 | -47.82% |
总资产 | 206,696.34 | 200,833.68 | 2.92% |
净资产 | 187,191.38 | 184,431.86 | 1.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1.03 | -1,665.71 | 不适用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6,105.99万元,降幅31.13%,主要系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减少17,451.14万元,降幅79.63%。
(2)2023年利润总额、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4,801.96万元和4,209.23万元,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下滑,固定成本无法摊
薄,再加上人工成本上涨,导致当期净利润的下滑幅度高于营业收入。
(3)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前期款项得到回收。
1.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1.02 | -50.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1.02 | -50.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9 | -7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8 | 5.75 | 减少3.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2.75 | 减少2.0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2.52 | 14.19 | 增加8.33个百分点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同比下降,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降低,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 主要财务经营指标变动情况
2.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6,696.34万元,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53,088.81 | 31,678.96 | 21,409.85 | 67.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967.26 | 124,629.41 | -35,662.15 | -28.61% |
应收票据 | 55.71 | - | 55.71 | 不适用 |
应收账款 | 20,054.93 | 22,240.99 | -2,186.06 | -9.83% |
预付款项 | 1,183.53 | 1,177.08 | 6.45 | 0.55% |
其他应收款 | 239.14 | 278.09 | -38.95 | -14.01% |
存货 | 11,429.69 | 11,567.00 | -137.31 | -1.19% |
其他流动资产 | 334.75 | 69.16 | 265.59 | 384.02% |
流动资产合计 | 175,912.81 | 191,640.69 | -15,727.88 | -8.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81.48 | 725.67 | 55.81 | 7.69% |
固定资产 | 3,217.94 | 3,781.80 | -563.86 | -14.91% |
使用权资产 | 245.23 | 346.85 | -101.62 | -29.30% |
无形资产 | 864.35 | 870.04 | -5.69 | -0.65% |
长期待摊费用 | 234.85 | 473.79 | -238.94 | -50.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90.04 | 2,962.49 | 927.55 | 31.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549.64 | 32.35 | 21,517.29 | 66,514.0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783.54 | 9,192.99 | 21,590.55 | 234.86% |
资产总计 | 206,696.34 | 200,833.68 | 5,862.66 | 2.92%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同比增长67.58%:主要系公司调整现金管理结构,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
(2)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384.02%:主要系本期预缴增值税增加。
(3)长期待摊费用同比下降50.43%:主要系本期摊销信大网御装修工程
220.08万元,导致摊销余额大幅减少。
(4)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31.31%:主要系子公司信大网御可弥补亏损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66,514.03%: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2.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9,504.97万元,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比例 |
应付账款 | 6,553.81 | 5,982.65 | 571.16 | 9.55% |
合同负债 | 7,014.96 | 4,277.02 | 2,737.94 | 64.02%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2.89 | 1,675.64 | -132.75 | -7.92% |
应交税费 | 921.36 | 1,921.11 | -999.75 | -52.04% |
其他应付款 | 1,193.84 | 1,215.73 | -21.89 | -1.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33 | 339.22 | 41.11 | 12.12% |
其他流动负债 | 252.09 | 67.66 | 184.43 | 272.58% |
流动负债合计 | 17,859.28 | 15,479.04 | 2380.24 | 15.38%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7.87 | 120.55 | -112.68 | -93.47% |
递延收益 | 1,637.81 | 619.58 | 1018.23 | 164.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82.67 | -182.67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5.69 | 922.79 | 722.9 | 78.34% |
负债合计 | 19,504.97 | 16,401.83 | 3,103.14 | 18.92%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合同负债: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款项增加。
(2)应交税费: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随利润减少而相应减少。
(3)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本期未达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开发票金额增加,导致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4)租赁负债:主要系本期部分租赁合同期限小于一年,租赁负债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
(5)递延收益:主要系本期收到大额政府补助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新准则规定,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
2.3净资产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87,191.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759.92万元,同比增长1.50%,主要系公司本期未分配利润的变动。
2.4经营成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5,639.4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105.99万元,降幅31.13%,净利润4,592.34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09.23万元,下降
47.82%。
单元: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639.42 | 51,745.41 | -16,105.99 | -31.13% |
营业成本 | 17,510.98 | 29,705.25 | -12,194.27 | -41.05% |
税金及附加 | 239.50 | 281.99 | -42.49 | -15.07% |
销售费用 | 4,858.79 | 4,174.40 | 684.39 | 16.39% |
管理费用 | 4,537.78 | 4,369.78 | 168.00 | 3.84% |
研发费用 | 8,025.88 | 7,342.13 | 683.75 | 9.31%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501.10 | -412.11 | -88.99 | 21.59% |
其他收益 | 930.26 | 1,281.09 | -350.83 | -27.39% |
投资收益 | 2,976.74 | 1,655.39 | 1,321.35 | 79.8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37.85 | 1,163.21 | -825.36 | -70.96% |
信用减值损失 | -514.79 | -1,364.17 | 849.38 | -62.26% |
资产减值损失 | 29.66 | -382.21 | 411.87 | -107.76% |
营业外收入 | 9.65 | 740.00 | -730.35 | -98.70%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5,639.4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105.99万元,下降31.13%,主要系网络内容安全业务收入减少。
(2)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2,194.27万元,下降41.05%,主要主要系本期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的减少而减少,其次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收入规模增长带动毛利率提升。
(3)2023年度销售费用4,858.79万元,较2022年的4,174.40万元,增加684.39万元,增幅16.39%,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调整,组织结构优化、营销人员增多共同导致。
(4)2023年度财务费用-501.10万元,较2022年的-412.11万元,减少88.99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增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5)2023年度投资收益2,976.74万元,较2022年增加1,321.35万元,增幅79.82%,主要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收益增加。
(6) 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37.85万元,较2022年减少825.36万元,降幅70.96%,主要系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未到期收益增加。
(7)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减少了849.38万元,降幅62.26%,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随收入减少而减少,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减少。
(8)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22年减少了411.87万元,降幅107.76%,主要系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9)2023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22年减少了730.35万元,降幅98.70%,主要系2022年度收到上市奖励资金740万元。
2.5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变动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611.16 | 37,825.32 | 8,785.84 | 23.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970.13 | 39,491.03 | 479.10 | 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1.03 | -1,665.71 | 8,306.7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688.42 | 403,829.54 | 66,858.88 | 16.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084.28 | 502,356.85 | -48,272.57 | -9.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04.14 | -98,527.32 | 115,131.4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112,294.81 | -112,294.81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4.01 | 6,250.78 | -3,256.77 | -52.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4.01 | 106,044.03 | -109,038.04 | -102.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51.17 | 5,851.00 | 14,400.17 | 246.11%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前期款项得到回收。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未续存。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上期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6,051,725.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8,765,502.29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581,275.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35%。
2、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转增37,162,55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068,930股(公司转增后的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转增)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主要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制定了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标准为7.2万元(含税)/年。
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董事因改选、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及2024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度的工作任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3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5月2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6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1月1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与董事会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主要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有关财务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服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现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九: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任职资格,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武泽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武泽东先生简历:
武泽东先生,出生于199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任郑州鸿知立科技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9年2月加入高凌信息,任信安事业部客户经理;2022年3月任子公司信大网御信安营销部副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信大网御营销总监。
武泽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武泽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原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 | 修订后条款条款内容 |
第三条 |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26,595股,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26,595股,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十八条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八条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九十七条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成员中不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第九十七条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百零一条 |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零一条 |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上市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上市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零七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零七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其职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其职务。 |
第一百二十六
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二十六条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第一百五十条 |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一百五十条 |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记、章程备案等事项,以上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是 |
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制定 | 否 |
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8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