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9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决定对“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为更好适应项目实施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推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
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决定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上述事项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由92,906,379股变更为130,068,93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906,379元变更为130,068,9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办理工商记、章程备案等事项。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000万元至1,5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所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适用回购公司股份的各项条件。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拟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与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9.3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516,795股至775,1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0%至0.6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19.35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定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8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