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黄彬、秦扬文、张炳辉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