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PAN KE先生于2024年2月4日提议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2024年1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PAN KE先生发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提议。
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PAN KE先生“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提议,PAN KE先生提议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结合2024年1月30日已收到的前次提议情况,将两次提议内容合并说明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PAN KE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经调整后):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PAN KE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PAN KE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提议人PAN KE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除上述增持计划外的其他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PAN KE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