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书面审议的方式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7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收取表决票6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9月27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06元/股,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832.01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截至会议投票表决时限,公司未收到董事李显显对上述议案的书面表决意见,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视为董事李显显的表决意见为弃权。
关联董事江新明、杨明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