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独立董事王文宁女士、董事江新明先生共3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审议事项 |
2024.1.25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与审计机构沟通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2024.3.27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与审计机构沟通2023年度审计情况总结的议案》。 |
2024.4.17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审议事项 |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2024.4.29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8.2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10.29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评估、协调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