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18  亚虹医药(688176)公司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7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集合通讯的参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N KE 主持,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 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 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 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PAN KE 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 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 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忠 实勤勉,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 学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 积极作用。

公司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05,749.28 万元,总负债为49,443.70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7,633.96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43,340.55 万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38.01 万元。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 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 位职责、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026 年度公司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任期内董事

2、适用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3、2026 年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采用津贴制,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5 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6 年度,公司将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与公 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其2025 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 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人数不足3 人,直接提交 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 位职责、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2026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任期内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3、2026 年薪酬标准:2026 年度,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经营管理职务、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其2025 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 陈宝华需回避表决,由其他5 名董事参与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 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 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

(十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不存在因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黄彬、张炳辉、王文宁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 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 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 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黄彬、张炳辉、王文宁需回避表决,由其他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近一年 其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 案》

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面展现了公司在日常经营 中,对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所秉持的理念、建立的管理办法、推行的工作 与达到的成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 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持续评估具体举措,在2025 年度 行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定了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 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通过围绕专注领域深度布局,集中资源于优势项目并加速推 进,启动商业化运营2.0 升级进一步强化商业化能力等举措,持续推动公司业务 进展,提升公司竞争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广大投 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更新修订了本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确认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确认募投项目部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确认募投项目部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确认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