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德斯股票代码:688178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二号楼4楼B504室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一管理人)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元东路391号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 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万德斯、上市公司 | 指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及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减持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人才二期基金 | 指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
宁泰基金 | 指 |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及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二号楼4楼B504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应文禄 |
注册资本 | 15,000.00万元人民币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20000339007041R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5-5-19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
公司名称 |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元东路391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黄韬) |
注册资本 | 15,000.00万元人民币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201005894075075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2-01-30至2025-01-29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所在任职单位 | 职务 |
应文禄 | 男 | 中国 | 南京市 | 否 |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黄韬 | 男 | 中国 | 南京市 | 否 |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管理合伙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人才二期基金、宁泰基金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自身业务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上市公司股东人才二期基金、宁泰基金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3年6月1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总股本84,997,844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总股本85,250,476股 | ||
持股数量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人才二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8.7692 | 6.57% | 426.2499 | 5.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宁泰基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6924 | 1.64%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698.4616 | 8.21% | 426.2499 | 5.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才二期基金和宁泰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自2021年2月18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化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股本变动前 | 人才二期 | 集中竞价 | 2021/2/18~2021/10/12 | 27.20 | 95.7763 | 1.13% |
宁泰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1/2/18~2021/10/8 | 27.02 | 127.8912 | 1.50% | |
被动稀释 | 人才二期 | 其他 | 2022/11/18 | - | - | 0.02% |
宁泰基金 | 其他 | 2022/11/18 | 0.00% | |||
股本变动后 | 人才二期 | 集中竞价 | 2023/4/19~2023/6/14 | 19.04 | 36.743 | 0.43% |
宁泰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3/3/9~2023/3/24 | 20.06 | 11.8012 | 0.14% | |
合计 | 272.2117 | 3.22% |
注:1、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关于人才二期及宁泰基金的上述减持行为,上市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均披露了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进展公告,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止本报告书日,人才二期基金和宁泰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截止本报告书日,人才二期基金和宁泰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人才二期基金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6.9万股。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重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万德斯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 |
股票简称 | 万德斯 | 股票代码 | 68817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元东路39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人才二期5,587,692股,宁泰基金1,396,924股 持股比例:人才二期6.57%,宁泰基金 1.64%,合计8.21%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84,997,84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人才二期1,325,193股,变动比例:1.55%,宁泰基金1,396,924股,变动比例1.64% 变动后数量:人才二期4,262,499股,持股比例5.00%;宁泰基金0股,持股比例0%,合计5.00% *变动比例及变动后的比例以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85,250,476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3年6月14日 方式:集中竞价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