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至-7,50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至-7,5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235.9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846.56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毛利率有所下滑,并且固定成本支出较高,造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中标的EPC项目发生厂房屋顶坍塌事故(以下简称“安全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分包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暨高级管理人员被刑事拘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目前,安全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出具。公司结合律师专业意见,基于对该安全事故未来可能的事故损失与责任划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预计负债,并按照安全事故所涉及的项目预计可收回的成本确认收入,预计因安全事故赔偿及项目损失合计减少报告期内税前利润约3,1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由于安全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出具,该事故涉及的预计的3,100万元利润影响是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进行的财务判断,实际造成的损失可能与本次预计存在差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影响以事故调查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就该安全事故的后续进展,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业绩预告所载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