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霍依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霍依莲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22日
附件:个人简历
霍依莲女士,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采购经理、采购副总监。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霍依莲女士于2014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2016年获得美国纽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在NBC UniversalInc.担任广告运营专员;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在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在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销售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君奥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润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依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霍依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