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匡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18,976.9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前次超募补流未使用部分金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实施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必要程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