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亿时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的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董事薪酬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根据董事会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0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事项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韩旭东、曹磊、鲁瑾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