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亿时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钢基金、京西创业)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 | 八亿时空 |
股票代码: | 688181 |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6层608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6层6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1号楼216房间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正大中心北塔34层 |
股份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增加 |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八亿时空、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服务基金 | 指 | 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首钢基金 | 指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京西创业 | 指 | 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北京服务基金通过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的方式,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实物分配公司股票,其中首钢基金取得5,917,383股,京西创业取得4,013,583股。 |
中国结算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公司名称: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3、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6层608
4、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2714257XD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4年12月22日至2029年12月21日
9、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6层608
10、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公司名称: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昱
3、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1号楼216房间
4、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9499109X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1年2月18日至2031年2月17日
9、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正大中心北塔34层10、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首宏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赵民革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山首钢宝业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二)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叶芊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成都首钢丝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首钢绿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钢有商贸有限公司董事 京西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北京启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ZG Group(找钢产业互联集团)非执行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首钢基金除持有八亿时空股份外,间接持有首程控股(港股证券代码:0697)12.57%股份,间接持有首惠产融(港股证券代码:0730)10.04%股份。具体数据以上述公司官方披露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持股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京西创业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4年3月15日,首钢基金之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首程控股有限公司(0697.HK,间接持有京西创业100%的股权)24.87%的股份,为首程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首钢基金(及其附属公司)持有首程控股有限公司12.57%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钢基金与京西创业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图
截至2024年3月15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
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基金 有限公司 | 首程控股有限公司(0697.HK) 有限公司 |
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 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间接持股 | ||
100%
100% | 24.87% |
12.57%
(含于24.87%)
12.57%
(含于24.87%)10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服务基金通过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其投资者实物分配公司股票,其中首钢基金取得5,917,3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0%,京西创业取得4,013,5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首钢基金与京西创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取得9,930,9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8%。上述股票通过中国结算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交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者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后续有相关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首钢基金、京西创业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首钢基金持有八亿时空5,917,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信息披露义务人京西创业持有八亿时空4,013,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首钢基金 | 0 | 0 | 5,917,383 | 4.40 |
京西创业 | 0 | 0 | 4,013,583 | 2.98 |
合计 | 0 | 0 | 9,930,966 | 7.38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服务基金通过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其投资者实物分配公司股票,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首钢基金取得5,917,38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京西创业取得4,013,583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房山区 |
股票简称 | 八亿时空 | 股票代码 | 68818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6层608 |
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1号楼216房间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赠与 □ | ||
其他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930,966股 持股比例:7.38% 变动数量:增加9,930,966股 变动比例:增加7.3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 时间:2024年3月26日 |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方式:非交易过户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