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春华先生、刘述峰先生、陈仁喜先生、谢景云女士、唐庆年先生、张恭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汪林先生、陈文洁女士、唐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文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彭刚先生、唐芙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春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1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东莞市电子工业总公司科员、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2年4月,任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咸阳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生益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是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即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述峰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5年12月至1984年9月,历任广东省外贸局科员、副处长;1984年10月至1994年6月,任香港粤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广东省外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990年1月至2015年3月,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起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
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生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咸阳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生益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陈仁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化工工艺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9年6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有机化学专业。1989年7月至1990年7月,任东莞市氮肥厂车间管理员;1990年8月至1995年11月,任香港东方线路板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1995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香港生益有限公司市场服务工程师;1997年3月至2016年3月,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厂长兼营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3月起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仁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谢景云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总裁办公室企划;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广东省外经贸厅贸管处科员;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12月至2022年8月,历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管、主管,资本运营部主管、助理部长、副部长、部长,投资与资本运营部部长、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高级总监、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景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唐庆年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高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AlliedBusinessLimited董事、凌智有限公司董事、气派音响有限公司董事、PHASE Entertainment Limited董事、Goldmund China Limited董事、Viola Sound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Maisonette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SuSih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高柏创新(香港)有限公司董事、MTG Laminate(BVI)Limited董事、Top Mix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优博有限公司董事、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君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江苏社团总会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无锡旅港同乡会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香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出口商会董事、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SHINING ACE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庆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生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英敏董事的亲属。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恭敬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珠海经济特区机械电气设备厂工程师;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珠海斗门超毅电子有限公司主管;1998年12月至2001年2月,历任德丽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商务部高级主管、采购部副经理;2001年3月至2001年6月,任EPCOSZhuHaiCo.Ltd.物流部高级专员;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任珠海合用软件有限公司顾问;2002年5月至2002年11月,任上海美维电子有限公司质量部高级主管;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20年3月,历任本公司计划部主工、计划部经理、客户服务部高级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2020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本公司万江分厂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吉安生益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恭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联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3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汪林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1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1月,任和宇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趣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文洁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会计;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东莞仲裁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唐艳玲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化学高级工程师。1987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天津市第三化学试剂中专教师;1989年12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主管、技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任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顾问;2014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南京协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6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印制电路专委会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威海光子信息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顾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艳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彭刚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23年4月,历任本公司产品工程部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产品工程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产品工程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芙云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毕业加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法务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益晟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咸阳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生益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芙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