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生益电子(688183)公司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生益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情况出具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东莞证券已与生益电子签署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东莞证券核查了公司相关制度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进行核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生益电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17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8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生益电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高品质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PCB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融合了电子、机械、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诸门学科的知识储备与交叉运用,技术集成度高。目前,日本等国家在部分高端PCB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部分高端PCB产品依然供应不足。公司只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在中高端PCB市场占据一席之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出现下滑的风险。

2、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核心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行业需求疲软、募投项目效益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聚焦行业优质客户,不断与通信、网络、计算机/服务器、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工控医疗等下游领域客户深入合作,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以及募投项目未达预期,公司将存在营业利润继续亏损、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往往伴随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预计随着5G通信技术的应用,相关行业技术、产品性能的变化将对现有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并能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下游行业发展增速下降、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需求下降将使公司面临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导致公司订单数量减少,则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持续导致消费低迷,如果影响到公司客户甚至出现需求下降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83,032,746.321,799,064,686.54-1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1,292.46160,986,341.08-9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9,497.86156,188,238.60-9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225,139.95379,552,500.64-31.70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60,685,019.204,084,111,699.61-3.02
总资产6,505,172,076.056,961,317,142.77-6.5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19-94.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19-9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19-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44.09减少3.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63.96减少3.9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665.60增加0.06个百分点

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6亿,降幅

12.01%;综合毛利率17.27%,较去年下降6.6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由于行业需求疲软,印制电路板企业竞争激烈,导致价格竞争愈加激烈,公司为保持国内市场的份额,适时调整价格,叠加东城四期项目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进而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持续30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在印制电路板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术、立体结构PCB制造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微通孔制造技术、微盲孔制造技术(HDI)、混压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N+N双面盲压技术、多层PCB图形Z向对准技术、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高速

高频覆铜板工艺加工技术、100G-400G高速光模块印制电路板制作技术、内置导电介质热电一体式PCB制作技术、企业级高速服务器存储SSD刚挠结合板制作技术、智慧城市核心巨型路由器电路板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持续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拥有PCB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获得了235项发明专利,制定了13项行业标准及规范。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深度研究和布局,新申请发明专利35项、新获得发明专利6项、新制定发布标准2项、新发表技术论文8篇,以持续提升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原有核心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展了“企业级高速服务器存储SSD刚挠结合板制作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和“智慧城市核心巨型路由器电路板开发及产业化”等项目研究成果转化,这两个项目于2023年6月21日由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组织鉴定委员会鉴定,项目科技成果分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同时还新增了“400G及以上高端光模块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面向车载毫米波雷达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nR-nF-nR特殊结构高多层软硬结合板工艺的研究开发”“EGS服务器高可靠性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并且这些项目研制的高端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5G无线通讯、网络、智能汽车电子、消费电子、新能源、高端服务器等领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8,959.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08%,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6%,研发费用较同期下降但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

(二)研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35项、新获得发明专利6项、新制定发布标准2项、新发表技术论文8篇。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获得了235项发明专利,制定了13项行业标准及规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2023年3月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全面整合公司东城园区资源,实现园区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增加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产品设计、产品/技术展厅、档案管理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以更合理、有效的利用募投资金,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本次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1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199,778.95199,778.95--
2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127,927.12127,927.1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520.3533,960.351,440.004.43%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
合 计400,226.42401,666.421,440.000.3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2,520.35万元调整为33,960.35万元,增加1,440.00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00,226.42万元调整为401,666.42万元,增加1,440.00万元,增加比例0.3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原预算调整后本次调整后差异金额差异比例
投资金额 (万元)投资金额 (万元)(万元)
工程建设16,326.7017,766.701,440.008.82%
研发设备12,396.1012,396.10--
项目实施费用2,800.002,800.00--
基本预备费997.55997.55--
项目总投资32,520.3533,960.351,440.004.43%

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在产品设计、产品/技术展厅、档案管理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由16,326.70万元调整为17,766.70万元,增加1,440.00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增加比例8.82%。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优化调整,实现园区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2、2023年4月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情况

结合印制线路板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吉安二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吉安二期项目厂房从3层调整为5层,厂房面积由7.14万平方米调整为15.31万平方米,以实现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园区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吉安二期项目使用其中2层厂房,生产汽车电子、服务器等领域中高端大批量产品,将结合行业产品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优化设备购置。余下的3层厂房将结合公司战略和行业发展情况另行规划,以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本次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1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199,778.95199,778.95--
2吉安二期项目127,927.12119,841.41-8,085.71-6.3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960.3533,960.35--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
合 计401,666.42393,580.71-8,085.71-2.01%

吉安二期项目投资总额由127,927.12万元调整为119,841.41万元,减少8,085.71万元,减少部分均为自有资金。本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01,666.42万元调整为393,580.71万元,减少8,085.71万元,减少比例2.01%。

(2)吉安二期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序号项目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本次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建设投资122,694.53115,508.38-7,186.15-5.86%
1建筑工程费24,602.7134,768.9910,166.2841.32%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2,249.2275,238.99-17,010.23-18.44%
3基本预备费5,842.605,500.40-342.20-5.86%

铺底流动资金5,232.594,333.03-899.56-17.19%

项目总投资127,927.12119,841.41-8,085.71-6.32%

吉安二期项目厂房从3层调整为5层,厂房面积由7.14万平方米调整为15.31万平方米,以实现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园区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建筑工程费投资金额由24,602.71万元调整为34,768.99万元,增加10,166.28万元,增加比例41.32%。吉安二期项目定位于汽车电子、服务器等领域中高端大批量产品,将结合行业产品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优化设备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投资金额由92,249.22万元调整为75,238.99万元,减少17,010.23万元,减少比例18.44%。

(3)调整后项目的效益情况

吉安二期项目使用2层厂房,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预计于2023年第四季度厂房封顶,2024年上半年试生产。经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98,400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2.30%(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23年(所得税后)。

余下的3层厂房将结合公司战略和行业发展情况另行规划,以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吉安二期项目调整优化,实现园区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3、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35,154,909.54元,其中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17,634,225.21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0,228,288.91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700,012,300.4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974,938,921.1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1,335,154,909.54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217,634,225.21
减:暂时补流0.00
其中:本期暂时补流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0,228,288.91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486,544.8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00,012,300.47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440501776108099877774,460,838.6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483007611013000154770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城支行8110901014301254600100,526,350.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10021329200666688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9550881686681688869593,845,071.4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95508816816868688361,180,039.97
合计700,012,300.47

综上,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股数间接持股股数合计持股股数2023年1-6月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生益科技控股股东52,348.2175-52,348.2175
2邓春华董事---
3刘述峰董事---
4陈仁喜董事---
5谢景云董事---
6唐庆年董事---
7张恭敬董事-223.49223.49-74.49
8唐艳玲独立董事---
9汪林独立董事---
10陈文洁独立董事---
11林江监事(解任)-52.8352.83-17.60
12彭刚监事31.8431.84-10.61
13唐芙云监事---
14张亚利监事-19.6919.69-6.56
15戴杰高管-193.12193.12-64.36
16陈正清高管-206.78206.78-68.92
17唐慧芬高管-279.45279.45-93.15

注:2023年5月22日彭刚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股权变化情况均为平台减持。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