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4-18  生益电子(688183)公司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等相关规定,负责生益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情况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东莞证券已与生益电子签署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东莞证券核查了公司相关制度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进行核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生益电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截至2023年末,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17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8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生益电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的PCB产品主要聚焦在通讯、服务器、汽车电子等领域,2023年全球通讯领域PCB产品受需求下滑、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整体下降。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适时调整价格,通讯领域PCB产品价格同比下降较大;同时,东城四期项目投产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公司整体产能未充分利用,产品单位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公司毛利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亏损。

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国内外市场开拓并持续施行降本增效等措施,以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高品质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PCB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融合了电子、机械、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诸门学科的知识储备与交叉运用,技术集成度高。目前,日本等国家在部分高端PCB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部分高端PCB产品依然供应不足。公司只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在中高端PCB市场占据一席之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出现下滑的风险。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核心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经营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间,由于行业需求疲软、募投项目效益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聚焦行业优质客户,不断与通信、网络、计算机/服务器、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工控医疗等下游领域客户深入合作,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以及募投项目未达预期,公司将存在营业利润继续亏损、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046,971,993.61元,占流动资产比例

46.69%,占总资产比例为16.66%,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管理风险

2023年末,存货账面净额为639,934,148.98元,占流动资产比例28.54%,占总资产比例为10.18%,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上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

3、关联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生益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2,348.217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93%。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存在向关联方生益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覆铜板、半固化片的情形,采购金额为441,920,572.52元,占当期同类采购总额比例为23.46%,如若公司未来由于生产规模扩张,需要增加原材料覆铜板、半固化片采购量,使得与生益科技之间关联交易金额增长,则会导致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往往伴随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预计随着5G通信技术的应用,相关行业技术、产品性能的变化将对现有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并能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下游行业发展增速下降、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需求下降将使公司面临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导致公司订单数量减少,则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持续导致消费低迷,如果影响到公司客户甚至出现需求下降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273,012,827.913,534,688,853.21-7.4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263,926,288.743,525,901,271.04-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93,631.93312,909,308.6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664,946.38273,270,603.45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380,829.09741,041,313.70-41.79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26,700,668.034,084,111,699.61-3.85
总资产6,284,056,602.796,961,317,142.77-9.7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3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38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3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37.88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6.88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895.53增加0.36个百分点

公司的PCB产品主要聚焦在通讯、服务器、汽车电子等领域,2023年全球通讯领域PCB产品受需求下滑、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整体下降。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适时调整价格,通讯领域PCB产品价格同比下降较大;同时,东城四期项目投产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公司整体产能未充分利用,产品单位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公司毛利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亏损。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持续30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在印制电路板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术、立体结构PCB制造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微通孔制造技术、微盲孔制造技术(HDI)、混压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N+N双面盲压技术、多层PCB图形Z向对准技术、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高速高频覆铜板工艺加工技术、100G-400G高速光模块印制电路板制作技术、内置导电介质热电一体式PCB制作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持续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拥有PCB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获得了243项发明专利,制定了16项行业标准及规范。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深度研究和布局,新申请发明专利69项、新获得发明专利14项、新制定发布标准5项、新发表技术论文15篇,以持续提升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023年,公司在原有核心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展了“企业级高速服务器存储SSD刚挠结合板制作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和“智慧城市核心巨型路由器电路板开发及产业化”等项目研究成果转化,这两个项目于2023年6月21日由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组织鉴定委员会鉴定,项目科技成果分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同时还新增了“400G及以上高端光模块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面向车载毫米波雷达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nR-nF-nR特殊结构高多层软硬结合板工艺的研究开发”“EGS服务器高可靠性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并且这些项目研制的高端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通讯、网络、智能汽车电子、消费电子、新能源、高端服务器等领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9,272.08万元,较上年降幅1.4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增加0.36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公司获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共31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软件著作权3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313项,其中发明专利243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软件著作权17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全面整合公司东城园区资源,实现园区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增加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产品设计、产品/技术展厅、档案管理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以更合理、有效的利用募投资金,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本次拟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1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199,778.95199,778.95--
2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127,927.12127,927.1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520.3533,960.351,440.004.43%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
合 计400,226.42401,666.421,440.000.3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2,520.35万元调整为33,960.35万元,增加1,440.00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00,226.42万元调整为401,666.42万元,增加1,440.00万元,增加比例0.3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本次拟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工程建设16,326.7017,766.701,440.008.82%
研发设备12,396.1012,396.10--
项目实施费用2,800.002,800.00--
基本预备费997.55997.55--
项目总投资32,520.3533,960.351,440.004.43%

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在产品设计、产品/技术展厅、档案管理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由16,326.70万元调整为17,766.70万元,增加1,440.00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增加比例8.82%。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优化调整,实现园区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

结合印制线路板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吉安工厂(二期)

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吉安二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吉安二期项目厂房从3层调整为5层,厂房面积由7.14万平方米调整为15.31万平方米,以实现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园区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吉安二期项目使用其中2层厂房,生产汽车电子、服务器等领域中高端大批量产品,将结合行业产品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优化设备购置。余下的3层厂房将结合公司战略和行业发展情况另行规划,以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本次拟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1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199,778.95199,778.95--
2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127,927.12119,841.41-8,085.71-6.3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960.3533,960.35--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
合 计401,666.42393,580.71-8,085.71-2.01%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127,927.12万元调整为119,841.41万元,减少8,085.71万元,减少部分均为自有资金。本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01,666.42万元调整为393,580.71万元,减少8,085.71万元,减少比例2.01%。

2、吉安二期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本次拟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差异金额 (万元)差异比例
建设投资122,694.53115,508.38-7,186.15-5.86%
1建筑工程费24,602.7134,768.9910,166.2841.32%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2,249.2275,238.99-17,010.23-18.44%
3基本预备费5,842.605,500.40-342.20-5.86%
铺底流动资金5,232.594,333.03-899.56-17.19%
项目总投资127,927.12119,841.41-8,085.71-6.32%

吉安二期项目厂房从3层调整为5层,厂房面积由7.14万平方米调整为

15.31万平方米,以实现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园区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建筑工程费投资金额由24,602.71万元调整为34,768.99万元,增加10,166.28万元,增加比例41.32%。吉安二期生产汽车电子、服务器等领域中高端大批量产品,将结合行业产品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优化设备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投资金额由92,249.22万元调整为75,238.99万元,减少17,010.23万元,减少比例

18.44%。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调整优化,实现园区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保本型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是15,983,599.52元,累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是65,727,530.62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8,849,797.60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31,329,113.27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5,725,343.55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241,814,467.0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974,938,921.1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1,448,849,797.60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31,329,113.27
减:暂时补流350,000,000.00
其中:本期暂时补流350,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5,725,343.55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983,599.5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41,814,467.05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44050177610809987777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483007611013000154770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城支行811090101430125460038,821,582.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10021329200666688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9550881686681688869202,800,307.9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9550881681686868836192,577.00
合计241,814,467.05

综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股数间接持股股数合计持股股数2023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生益科技控股股东52,348.2175-52,348.2175
2邓春华董事---
3刘述峰董事---
4陈仁喜董事---
5谢景云董事---
6唐庆年董事---
7张恭敬董事、总经理-223.49223.49-74.49
8唐艳玲独立董事---
9汪林独立董事---
10陈文洁独立董事---
11彭刚监事会主席-31.8431.84-10.61
12唐芙云监事---
13张亚利职工代表监事-19.6919.69-6.56
14戴杰高管-193.12193.12-64.36
15陈正清高管-206.78206.78-68.92
16唐慧芬高管-279.45279.45-93.15

注:上述股权变化情况均为平台减持。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姚根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