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4  帕瓦股份(688184)公司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刘玉龙、郑诗礼、邓超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剩余1名非关联监事,故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

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0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包原则上由公司净利润情况决定,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取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利润分享奖金两部分组成:

(1)基本年薪: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固定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7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30%,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充分体现与业绩贡献挂钩,年终一次性发放;

(2)利润分享奖金:结合公司经营效益,董事长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包的范围内,充分征询总经理意见,提出具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监事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二)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