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8月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帕瓦股份”)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8月31日14:30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本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宝先生会议记录人:董事会秘书徐琥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由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有关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 案 |
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逐项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13,437.82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687.564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125.3874万股。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13,437.822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125.387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37.8228万元,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25.3874万元,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3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437.822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125.387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