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帕瓦股份(688184)公司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9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有序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