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8日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审计工作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与具体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的工作交流,听取会计师相关工作进展报告,重点关注了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并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具体经办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