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4  康希诺(688185)公司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周媛(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新任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4日

附件:周媛女士简历周媛,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律师助理;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任和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经理;2019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务经理、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务部副总监、法务与合规部、内审部高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