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3-023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131,312.6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16.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196.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
3. 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本次发行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65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50.0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53,9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461.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48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953.7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0,383.8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69.0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683.8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3.0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5,067.6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12.1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9,198.2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89.85 | |
差异[注1][注2] | G=E-F | 16,608.40 |
[注1]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尚未收回
[注2]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8,737.0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6,897.2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44.2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5,417.2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1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2,314.4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49.4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6,571.92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1.92 |
差异[注] | G=E-F | 36,400.00 |
[注]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二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400.00万元尚未收回。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3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53,488.0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27,947.6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8.0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27,947.6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8.0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5,658.4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658.49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存放首发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22年3月3日与存放首发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不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 | 12461000000657298 | 2,589.8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33901 | 0.00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0188802538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12700523232 | 已销户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559100000812 | 已销户 | |
合 计 | 2,589.85 |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32250198625900000489 | 117.62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0188811525 | 54.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55765 | 已销户 | |
合 计 | 171.92 |
3.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57569 | 25,626.69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12461000000764301 | 12.9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桥支行 | 637149813 | 11.58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415000001256 | 7.2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11400689281 | 已销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8288806126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57321 | 已销户 | |
合 计 | 25,658.4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2、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8,329,568.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8号),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3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3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已于2022年12月末完成,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608.40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电子商票、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电子商票(或背书转让、E信通、云信、各种供应链付款)及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事项
2022年1月,为合理分摊特殊合金材料车间项目能耗使用,公司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支付燃气费409.77万元,公司拟于2022年度
分月根据该项目车间使用额度进行抵消,抵消结束前不再使用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支付公司燃气费用。2022年3月14日,公司经审慎考虑,相关设备的燃气能耗费以铺底流动资金支付不够严谨,将前述支付的燃气费合计409.77万元从公司普通资金户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造成影响。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953.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3.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067.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370.97 | 11,608.51 | -18,391.39 | 38.70 | 2024年 | 否[注] | 否 |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3,312.91 | 5,505.42 | -494.58 | 91.76 | 2022年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0 | 23,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 | 否 | 10,000.00 | 4,953.76 | 4,953.76 | 0 | 4,953.76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资金 | ||||||||||||
合 计 | - | 69,000.00 | 63,953.76 | 63,953.76 | 4,683.88 | 45,067.69 | -18,885.9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延长至2024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尚未收回。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该项目的原建设期预计为3年,原达产期4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50%,第3年达产约80%,第4年全部达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18.86万元。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延长至2024年12月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实现收益。
附件2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8,737.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17.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314.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 否 | 120,000.00 | 93,737.01 | 93,737.01 | 15,417.29 | 57,314.49 | -36,422.52 | 61.14 | 2023年 | 3,502.98 | [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100.00 | 2021年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70,000.00 | 128,737.01 | 128,737.01 | 15,417.29 | 92,314.49 | -36,422.5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二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计不超过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400.00万元尚未收回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2年,达产期3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45%,第3年达产约100%。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18,632.91
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进行试生产,2022年度该项目实现效益3,502.98万元。
附件3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3,488.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947.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947.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 | 否 | 115,000.00 | 113,988.07 | 113,988.07 | 88,447.67 | 88,447.67 | -25,540.40 | 77.59% | 2024年 | [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 | 39,500.00 | 39,500.00 | 39,500.00 | 39,500.00 | 100.00% | 2022年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55,000.00 | 153,488.07 | 153,488.07 | 127,947.670 | 127,947.67 | -25,540.4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三次会议、监事会二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832.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其中以募集资金85,724.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2年,达产期6年,第3年正式投产预计达产40%;第4年预计达产60%,第5年预计达产80%,第6年预计达产100%,预计
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462.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