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22  广大特材(688186)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每股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2月4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4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944.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每股26.5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312.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75.63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5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大特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63,953.7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8,832.94
利息收入净额B2332.88
永久补流[注]B3608.4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640.69
利息收入净额C216.58
永久补流C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50,473.6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49.46
永久补流D3=B3+C3608.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13,221.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3,221.19
差异G=E-F-

[注]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大特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28,737.01

项目

项目序号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97,179.28
利息收入净额B2209.76
永久补流[注]B327,877.47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830.39
利息收入净额C250.13
永久补流C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01,009.6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59.89
永久补流D3=B3+C327,877.4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109.7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09.76
差异G=E-F-

[注]2023年3月6日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存放首发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22年3月3日与存放首发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不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7月29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茂重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备注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124610000006572989,221.19-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320501647273098889994,000.00-
合计13,221.19-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备注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322501986259000004895.66-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8010188811525104.10-
合计109.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情况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8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苏州张家港调整为苏州张家港、南通如皋。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

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事项2025年2月10日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350.00万元误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防支行自有资金账户,2025年2月20日公司发现后立即归还前述资金至募集资金账户。以上转账行为是由于财务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发现后,全部资金第一时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加大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管理,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公司内部问责,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的情形。

除2025年2月财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的转账错误以外,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孙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3,953.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40.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473.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30,000.0030,000.0030,000.001,640.6917,014.45-12,985.5556.712024年12月否[注]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6,000.006,000.006,000.005,505.42-494.5891.762022年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23,000.0023,000.0023,000.0023,000.00100.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4,953.764,953.764,953.76100.00不适用
合计69,000.0063,953.7663,953.761,640.6950,473.63-13,480.1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已于2025年2月18日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2023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820.00万元已全部收回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公司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2025年2月18日项目正式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未全部建成未实现收益。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8,737.0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30.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1,009.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120,000.0093,737.0193,737.013,830.3966,009.67-27,727.3470.422023年-608.94否[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35,000.0035,000.0035,000.00100.002022年不适用
合计170,000.00128,737.01128,737.013,830.39101,009.67-27,727.34-608.9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根据2023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公司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于2023年3月结项,2024年度实现效益-608.94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受风电行业退补及主机厂商降本影响,风电铸件产品存在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及返利的情况,同时,风电厂商降本也导致公司铸件产能未全部发挥,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