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独立董事:金鉴中、张峰、习俊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