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9 |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 公告编号:2023-039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董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新保先生、张世喜先生、冷颖女士、彭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方飞先生、沈云樵先生、聂如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丁方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丁方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沈云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记录证明;聂如琼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监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6名减少至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平丽女士、莫章桦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涂凤
鸣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新保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2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湖南省国资委,2006年10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新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新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世喜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北京市恒聚油田化学剂有限公司,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北京赛璐珈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世喜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通过广州霆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张世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冷颖女士: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师职称。2017年12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冷颖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冷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彭程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职称。2009年3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公司,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先伟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先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程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3,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彭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方飞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大学,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丁方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方飞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沈云樵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澳门科技大学,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云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云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聂如琼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内科学心血管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现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心内科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聂如琼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如琼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平丽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民
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职称。2000年8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湖南发展集团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平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平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莫章桦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木遗传育种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职称。1987年6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湖南制药厂,2001年6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湖南福来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1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公司,2014年8月至今就职于长沙凯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南北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任长沙凯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南北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莫章桦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莫章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