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新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8号)和《关于对杨文逊、张世喜、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
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