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平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8号)和《关于对杨文逊、张世喜、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号)的有关要求,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监事会同意该整改报告。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管理工作,以高水平规范运作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