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1,676,78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1,676,78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4.342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4.342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新保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俊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21,669,500 | 99.9940 | 7,280 | 0.0060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兰江林,高晓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