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平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