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黄俊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期间,暂由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亮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亮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将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三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3年11月5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世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选定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将尽快安排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参加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将在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后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备案工作。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8952013
传真:020-80672369
电子邮箱:nanxin@nucien.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