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8  南新制药(688189)公司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5.85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570,586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724%
实际回购金额999.8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45元/股~9.24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70,586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57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24元/股,最低价为5.45元/股,回购均价为6.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136.25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4,400,000100.00274,400,000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1,570,5860.5724
股份总数274,400,000100.00274,400,000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实际回购股份1,570,586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