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23,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4年11月2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7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