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雨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可以全面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舆情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和公众意见,有效应对负面舆情,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媒体及公众的良好沟通,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制度化管理,公司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确保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做出总结,同时基于市场薪酬趋势、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设定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框架,平衡成本控制与员工激励,确保公司战略目标与员工利益的双赢,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