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孙培翔、谭博学、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
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向董事会申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理财产品等),该事项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