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4年2月2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2、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谭博学、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