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4  智洋创新(688191)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韩 美月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其他职务,同意聘任韩晓彤女士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韩晓彤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3-3580242

传真:0533-3586816

邮政编码:255000

电子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 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 号楼

韩美月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韩晓彤,女,2000 年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22 年7 月至2023 年8 月,任中信证券(山东)淄博分 公司客户经理;2023 年9 月至2026 年7 月,任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韩晓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 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