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91证券简称:智洋创新公告编号:2026-06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15点00分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
| 2.08 |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
| 10 | 《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8月15日、2026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88191 | 智洋创新 | 2026/9/16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55086联系电话:0533-3580242传真:0533-3586816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联系人:吴馨竹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 2.08 |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10 | 《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