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同意选举董韡雯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