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05  迪哲医药(688192)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迪哲医药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49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100股,并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0,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3,050,51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6,949,58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账户数量为1 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2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至今,公司已完成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和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以及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8,151,3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6日、2023年3

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启用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00,003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持有限售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份总数(股)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200,0030.29%1,200,003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1,200,00324
合计-1,200,003-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迪哲医药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