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4-22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小林博士,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吕洪斌先生以及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吴清漪女士基于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4年1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5月8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91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合计增持金额659.074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小林博士,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吕洪斌先生以及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吴清漪女士基于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4年1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5月8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91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合计增持金额659.0742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次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各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均已超过各自增持计划中的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已增持金额(万元) | 已增持数量(万股) |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增持后 | |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
张小林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 508.0243 | 16.0972 | 0.0387% | 731.0972 | 1.7589% |
吕洪斌 | 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 | 100.9884 | 2.6416 | 0.0064% | 2.6416 | 0.0064% |
吴清漪 | 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 | 50.0615 | 1.1800 | 0.0028% | 1.1800 | 0.0028% |
合计 | - | 659.0742 | 19.9188 | 0.0479% | 734.9188 | 1.7681%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四)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