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度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范钰坤、魏德俊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3月2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范钰坤、刘奕辰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董事长居金良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仁度生物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控制度,收集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并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2024年8月28日 出 具 的 沪 证 监 公 司 字[2024]370号监管关注函,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的业绩预告及2024年2月28日的业绩快报中,未能充分、审慎考虑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导致公司更正前后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切实提升会计处理规范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7月10日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37号,因仁度生物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关于公司业绩数据的差异幅度较大,上交所对仁度生物及公司董事长居金良先生、总经理于明辉女士、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廷江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迅速启动整改,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深化财务管理体系等措施,确保今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声誉。
除此以外,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仁度生物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仁度生物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资金支付凭证。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审阅了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所披露的公告、了解了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的业务进展,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735.15 万元,同比上升 7.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7.75 万元,同比下降 189.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3.65 万元。主要系(1)公司克服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加强市场开拓和重点产品推广,实现了营业总收入的增长;(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3)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落实通报批评涉及的相关整改措施,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公司应继续严格强化内部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范存放及使用。
(三)公司应注意在面临来自业内以及市场内相关行业竞争对手的双重压力下,如果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对行业前沿技术的敏感度,无法在市场覆盖、技术储备、产品布局、新产品研发与注册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处于不利地位。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2024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除上述“(一)信息披露情况”披露问题外,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钰坤 魏德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