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度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仁度生物股票代码:688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CENTRALCHIEFLIMITED通讯地址: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邮政编码:20003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CENTRALCHIEFLIMITED |
仁度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低至5%以下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CENTRALCHIEFLIMITED
(2)注册地: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
(3)法定代表人:JianminWei(魏建民)
(4)注册资本:USD100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1540335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境外投资
(7)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8)经营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方式: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JianminWei(魏建民)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仁度生物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CENTRALCHIEFLIMITED | 2,497,691 | 6.24 | 1,997,691 | 4.99% |
合计 | 2,497,691 | 6.24 | 1,997,691 | 4.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CENTRALCHIEFLIMITED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仁度生物 | 股票代码 | 6881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CENTRALCHIEFLIMI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2,497,691股持股比例:6.2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变动数量:500,000股变动比例:1.25%变动后持股数量:1,997,691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CENTRALCHIEFLIMITE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