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腾景科技签订《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腾景科技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情况,对腾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1-6月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1-6月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腾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腾景科技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 2024年1-6月,腾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1-6月,腾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1-6月,腾景科技不存在不予披露或澄清而导致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1-6月持续督导期间,腾景科技未发生左述情况。 |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7、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4年1-6月持续督导期间,腾景科技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革新风险光学光电子行业是融合光学、电子、材料、半导体等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具有产品品种多样、应用领域广泛、制造工序复杂的特点。若公司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革新的步伐,无法走在行业技术前沿,则公司的技术优势及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存在被削弱的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成功开发的新技术产品有效替代现有技术,并快速实现量产,也将对公司的产品优势和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尚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如果公司的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光学光电子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的流失,则将会存在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差异化竞争风险公司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进行差异化竞争,公司提供定制化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较
为集中,且与客户定制化需求直接相关,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领域,虽然近年来公司在生物医疗、AR、智能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持续增加技术储备和拓展产品应用,但这些领域的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若下游光通信及光纤激光行业的发展对光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量出现波动,或公司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则将会对公司的业绩增长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一方面,公司成熟产品可能存在毛利率下滑的情形。公司成熟产品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产品定价等方面可能作出适当让利。另外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也会影响毛利率的波动,公司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同类产品提供不同客户的规格、型号存在差异,随着技术的革新和下游市场变化,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也会不断变动,同时也有部分新产品存在生产工艺复杂、加工难度大的情形,以及公司为未来业务发展新增的生产设施、设备等投入使用使得设备折旧、摊销等增加,如果规模效益未能有效发挥,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降低。
3、跨国经营的风险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公司境外市场的政治及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产业政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境外客户所在国的政治环境、贸易环境恶化或实施对公司所属行业具有不利影响的政策,则境外市场业务将面临相关政策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美国、泰国等地设立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管理及运作的难度,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跨国企业的经营模式将增加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的难度,经营运作面临不同体系的法律法规环境、经营环境的影响。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及各项制度不能适应全球化经营、跨区域管理及规范运作的要求,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4、产品认证风险
公司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指标要求进行产品开发,样品经客户测试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供货。公司的客户对公司产品有持续的定制化需求,主要因为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种类多样,技术
要求、产品特征差异较大,未来在光通信领域以及光纤激光领域,精密光学元组件以及光纤器件的指标要求可能持续发生变化。一旦出现产品无法通过认证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重大客户变动风险通常情况下主要客户能够与公司持续发生交易,但如果部分客户自身经营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新客户、新项目的拓展进程不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经营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业务及规模始终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并且在美国、泰国、合肥、南京等地分别设立了分/子公司,要求公司能对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对公司现金管理、财务管理、流程管理、业务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能力要求也随之提高,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公司存在因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7、产品质量管控风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定制化产品的设计、生产、组织管理相较于标准化产品,要求公司具备更高的管理水平。而优质的产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立足之本,保证产品质量的优异与稳定是公司能否长远发展的关键。若公司未来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优质与稳定,将会存在客户流失、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等风险。
8、供应链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冲突形势仍不明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抬头,一定程度上会给公司采购海外供应商的重要设备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生产能力的提升。
(三)财务风险
1、费用增加风险公司为未来业务发展新增的生产设施、设备等投入使用使得设备折旧、摊销等增加,
并且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为开拓市场销售费用亦有所增长。如果公司产量未达到预期,规模效益未能有效发挥,研发项目产业化效果未达预期,市场开拓未能取得积极进展,将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及政策变化风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优惠。若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将来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对公司未来净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外汇风险。
4、应收账款逾期与坏账风险公司充分评估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本着谨慎原则,提取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同时部署了相应的综合措施,包括完善应收账款的催收机制,建立客户信用体系,加强客户准入管理,优化客户资源;优化财务结构,切实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如果出现未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商誉减值风险公司于2024年1月通过收购并增资取得GOUMAXTECHNOLOGY,INC.51.13%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了一定金额的商誉,公司至少每年对收购形成的商誉执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产业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务整合效果不佳,未能有效发挥协同效应,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进而可能使公司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当期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随着光通信、光纤激光、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下游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全球对光学元件、器件的需求快速增长,也吸引了国内外企业的进入,竞
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光学元器件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尽管企业间以技术和产品品质竞争为主,但行业中也不乏靠低价抢占市场的企业。因此,部分通用产品激烈的竞争,也一定程度上会迫使公司做出必要的价格调整,影响公司的利润空间。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迭代,持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良率、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实现降本增效,则可能使公司产品失去竞争力。
2、产业政策风险光学元器件作为光通信网络、光纤激光器的基石,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我国光电产业发展,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实施出现了不确定性,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此外,公司已在美国、泰国拥有子公司,若所在国的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亦可能对子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若未来经济景气度低迷甚至下滑,光学光电子行业的下游需求和投资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光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光通信、光纤激光等,同时积极拓展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等应用领域市场,若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或特定领域的发展对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需求量出现波动,或上述领域未来增长不及预期,则可能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及业绩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4年上半年度,腾景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2023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1,509,830.19 | 166,851,473.49 | 26.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824,239.04 | 20,390,853.11 | 6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004,848.86 | 16,418,077.73 | 88.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15,085.24 | 37,193,158.10 | -12.31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11,874,718.02 | 902,773,304.98 | 1.01 |
总资产 | 1,251,330,774.70 | 1,086,732,129.51 | 15.1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2023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6 | 56.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6 | 56.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3 | 84.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9 | 2.31 | 增加1.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9 | 1.86 | 增加1.5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53 | 9.19 | 增加1.34个百分点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77%,主要系公司积极把握AI算力驱动下高速光通信元器件需求增长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光通信业务规模;生物医疗、半导体设备等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持续开拓,光学模组产品收入增速明显。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88.85%、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6.25%、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6.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84.6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产品结构优化,经营效率提升,毛利率水平逐步上升,对业绩产生正向影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腾景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竟争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创新及产品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了一支高效的研发团队,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未来“独角兽”、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取得了丰硕的技术创新成果。公司凭借在光学光电子领域深厚的技术沉淀,突破并掌握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建立了“光学薄膜类技术”、“精密光学类技术”、“模压玻璃非球面类技术”、“光纤器件类技术”、“衍射光学类技术”五大类核心技术平台,涵盖了光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主要环节,形成了从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到光电模组的垂直整合能力和紧密联系的技术体系,运用核心技术生产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能够为光学光电子各领域客户提供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及光电模组的解决方案。
公司基于核心技术的创新成果,开发了系列定制化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公司量产的部分产品,如滤光片、偏振分束器(PBS)、消偏振分束器(NPBS)、模压玻璃非球面透镜、准直器相关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助力了行业国产化进程。公司的数据中心用CWDM滤光片、应用于WSS模块的光学元件、高功率镀膜光纤线、非球透镜管帽等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高端元器件国产化进程,积极进行光学光电子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陆续推出快轴准直镜(FAC)、波分组件(Z-block)、体布拉格光栅(VBG)、光学镜头/模组等系列新产品,丰富产品矩阵,拓宽主营业务应用领域,形成更加健全的光学解决方案能力。
(二)人才优势
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技术复杂度高,并且涉及材料、光学、机械、电子、计算机软件等多领域交叉学科,需要跨学科的综合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才能保障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公司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具有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学历背景。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曾师从于著名晶体材料学家陈创天院士,具有近三十年光电子元器件企业管理经验;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启平先生,具有近三十年光学薄膜领域技术积淀,擅长于
基础光学、基础材料、光学薄膜等技术领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GANZHOU博士,曾为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访问教授,擅长于激光传感、器件及系统集成领域。因此,公司资深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使公司在行业内始终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三)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在光通信、光纤激光领域,积累了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和重要科研机构客户资源。在光通信领域,公司与全球主要的光模块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Lumentum、Finisar等。在光纤激光领域,公司与行业主要的光纤激光器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R客户、nLIGHT等,其中nLIGHT是世界领先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厂商,R客户为全球知名的光纤激光器企业。
在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公司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以及各领域的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四)成本优势
公司在部分产品领域具有垂直整合能力,可在技术指标达到同行业企业水平并符合客户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低成本的供应,使公司以一定的成本优势与同行业企业进行竞争。
(五)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通过硬件设施建设、工艺流程优化、管理体系提升以及员工观念更新等多方面的努力,持续提升制造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建立和执行严格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此外,公司积极建设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引入了ERP系统、SRM系统、PLM系统、HRM系统、移动平台等先进管理工具,实现了生产经营管理全流程整合,为成本控制和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报告期(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2023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268,303.74 | 15,326,746.06 | 45.2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2,268,303.74 | 15,326,746.06 | 45.2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53 | 9.19 | 增加1.3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二)研发进展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86项专利,其中12项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腾景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含超募金额5,267.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4年
月
日,腾景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92,320,816.98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5,898,939.89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282,574,653.42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30,192.49 |
项目
项目 | 金额(元)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984.06 |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 | 9,250,223.09 |
其中:本期理财产品收益 | 1,711,884.65 |
减:募投项目结项后转出金额 | 36,293,373.26 |
其中: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7,602,228.46 |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8,691,144.80 |
减: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600,000.00 |
减: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 | 10,346,152.1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5,788,113.81 |
腾景科技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腾景科技2024年上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腾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吕泉鑫黄振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