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8,040,62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8,040,62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9.199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9.199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文军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现场出席6人,通过视频系统出席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英利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候选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8,040,629 | 100.0000 | 0 | 0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李文军先生 | 88,043,153 | 100.0028 | 是 |
2.02 | 许新合先生 | 88,040,153 | 99.9994 | 是 |
2.03 | 王静晗先生 | 88,040,153 | 99.9994 | 是 |
2.04 | 李庭女士 | 88,039,057 | 99.9982 | 是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张强先生 | 88,039,923 | 99.9991 | 是 |
3.02 | 刘学先生 | 88,039,928 | 99.9992 | 是 |
3.03 | 杨国杰先生 | 88,042,033 | 100.0015 | 是 |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刘爽女士 | 88,042,223 | 100.0018 | 是 |
4.02 | 陈曦女士 | 88,039,035 | 99.9981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7,528 | 100.0000 | 0 | 0 | 0 | 0 |
2.01 | 李文军先生 | 90,052 | 102.8836 | ||||
2.02 | 许新合先生 | 87,052 | 99.4561 | ||||
2.03 | 王静晗先生 | 87,052 | 99.4561 | ||||
2.04 | 李庭女士 | 85,956 | 98.2040 | ||||
3.01 | 张强先生 | 86,822 | 99.1934 | ||||
3.02 | 刘学先生 | 86,827 | 99.1991 | ||||
3.03 | 杨国杰先生 | 88,932 | 101.604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2-4涉及逐项表决,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员的选举结果均为“当选”;
3、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曹子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