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199 | 久日新材 | 2024/5/17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赵国锋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18.24%股份的股东赵国锋先生,于2024年5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18.24%股份的股东赵国锋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向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书面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24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出的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分别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5月1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中股东赵国锋、解敏雨、王立新、贺晞林、寇福平、张齐及赵国锋关联方赵美锋、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王立新关联方王立平,贺晞林关联方贺水济应回避表决;议案7中股东罗想、吕振波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