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24  久日新材(6881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1,854,157,4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864,4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

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97,243,603.60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8,235,651.5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9,007,952.06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2,049,349.6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了14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30日,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26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和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4日,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9日,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信息)、内蒙古久日分别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18日,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久日)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2日,久日半导体、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新材)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同时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便于管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立了若干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0220300102000022801,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0月27日,怀化久源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现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7010309000126064,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1月1日,公司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现名: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6003813,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7010211000000934,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3 0000 11911,340,714,200.008,586,616.35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1229 0341 7510 60254,706,600.0055,438,872.39活期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4411 3010 0100 4600 03200,000,000.000.002022年3月29日销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2004 0521 3200 0438126,692,211.8344,854.73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8 0000 17000.002023年3月30日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5 0000 20960.002022年7月29日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8 0000 26370.002022年3月8日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2 0000 2630644.92活期(2024年8月8日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7723 0078 8012 0000 16100.10活期(2024年7月22日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7 0000 3459918,392.66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1 0000 346061,739.31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8 0000 3568128,580.85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9 0000 38278.33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5 0000 3853829,918.91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小计1,722,113,011.8366,009,628.5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0220 3001 0200 0022 8010.00活期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7701 0211 0000 0093 40.00活期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7701 0309 0001 2606 40.002023年11月21日销户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3600 38130.002023年10月27日销户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理财结算专户小计0.00-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668 1005 91990.00活期
合计1,722,113,011.8366,009,628.5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A)1,722,113,011.83
加: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B)8,691,868.24
减: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C)6,563,926.79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D)14,948,000.00
募集资金净额(E)=(A)+(B)-(C)-(D)1,709,292,953.28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F)997,243,603.6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G)=(E)-(F)712,049,349.6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66,009,628.55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0.00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0.00
转账手续费39,946.91
存款利息收入-18,766,248.05

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157,361,919.18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420,000,000.00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定期存款400,000,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
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8,691,868.24
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6,563,926.79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9,292,953.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9,007,952.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39,763,234.2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7,243,603.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8.3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1,339,763,234.251,340,714,200.00950,965.75950,965.75950,965.75100.00终止-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549,416,500.00549,416,500.00549,416,500.0032,531,433.70478,997,322.79-70,419,177.2187.182022年3月56,480,192.61 (注2)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1,413,699.031,413,699.031,413,699.031,413,699.03100.00终止-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54,706,600.0054,706,600.0054,706,600.00805,207.493,334,835.49-51,371,764.516.10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50,000,000.0050,000,000.0050,000,000.002,432,929.1350,358,542.53358,542.53100.722024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67,000,000.0067,000,000.0067,000,000.0019,349,612.2552,689,347.27-14,310,652.7378.642025年1月123,017.70 (注3)
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201,770,000.00201,770,000.00201,770,000.008,910,466.2518,472,492.25-183,297,507.759.162025年1月-
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18,000,000.0018,000,000.0018,000,000.001,982,614.7418,000,000.00100.002023年10月12,334,005.04
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130,000,000.00130,000,000.00130,000,000.0053,971,927.8555,968,484.12-74,031,515.8843.052024年12月-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56,004.1756,004.17100.03---
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注4)322,163,035.22322,163,035.22322,163,035.22-322,163,035.22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95,420,800.001,595,420,800.001,595,420,800.00119,984,191.41880,241,693.40-715,179,106.6055.17-68,937,215.3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8,872,153.2898,872,153.2898,872,153.2834,000,000.00102,000,000.003,127,846.72103.16----
超募资金股份回购15,0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5,023,760.6515,001,910.201,910.20100.01----
超募资金流向小计113,872,153.28113,872,153.28113,872,153.2839,023,760.65117,001,910.203,129,756.92102.75----
合计1,709,292,953.281,709,292,953.281,709,292,953.28159,007,952.06997,243,603.60-712,049,349.6858.34-68,937,215.3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由于位于山东东营的“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用地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原则上不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184亩尚未能如期取得;同时,近些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而东营久日项目中相关产品,如1173、184等应用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家居等行业。同时叠加外部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而公司1173、184两个产品的现有产能已经过剩,导致东营久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东营久日项目的继续实施。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同时,公司将东营久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先后变更至“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项目)、“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等项目,并积极推进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内蒙古久日项目原计划2021年12月投产,在建设过程中因部分设备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原约定的交付时间延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地园区的部分公用设施还尚未完全配套到位,同时考虑到内蒙古冬季温度极低,若进行小范围的投产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故该项目推迟至2022年3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产。2022年3月15日起,该项目部分车间已开始逐步投料运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内蒙古久日项目已具备6,205吨的产能。 三、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怀化久源项目实施主体为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怀化久源于2021年3月依法取得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地段9.6337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湘(2021)洪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818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洪江区特色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须对园区土地使用范围进行调整。怀化久源收到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
等工作。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以便于在投产后公司产品能快速融入市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晶新材项目的基础设施已经建设、安装完成,但考虑到大晶新材项目办理试生产备案等相关手续尚需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前述事项属于2024年下半年发生的事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如前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之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所述,受海岸线政策影响,项目第二批建设用地未能如期取得,东营久日项目未能按原计划实施。另外,该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下游需求萎缩。近些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而东营久日项目中相关产品,如1173、184等应用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家居等行业。同时叠加外部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 二、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如前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之三、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所述,怀化久源收到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由洪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项目中主要产品1173(1103)、184(1104)的应用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涂料、家居涂料等行业关系密切,同时叠加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基于前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 三、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如前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之四、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所述,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研发工作的开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前述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补充流动资金按期已归还。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前述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补充流动资金按期已归还。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前述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补充流动资金按期已归还。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事项属于2024年下半年发生的事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本次增加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12.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含9.5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8.20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
湖南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存款、渤海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2024年1-6月共获得理财收益4,104,698.0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157,361,919.18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87.2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闲置期间理财及利息收益补充流动资金312.78万元,合计3,4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24年2月23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6,166.00股,使用超募资金总额(含回购期间利息收益774.87元)为15,000,774.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尚未使用的余额为0.00元。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2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闲置期间理财及利息收益312.78万元)、回购公司股票1,500.08万元(含回购期间利息收益774.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累计投入11,700.08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24年半年度内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注2:“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投资总金额为86,377.72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941.65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入。

注3:“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投资总金额为23,70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70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入。

注4:“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为公司终止“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和“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该项目由“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后,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可增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实施“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股份回购”项目,可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549,416,500.00549,416,500.0032,531,433.70478,997,322.7987.182022年3月56,480,192.61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1,413,699.031,413,699.03-1,413,699.03100.00终止-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50,000,000.0050,000,000.002,432,929.1350,358,542.53100.722024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67,000,000.0067,000,000.0019,349,612.2552,689,347.2778.642025年1月123,017.70
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201,770,000.00201,770,000.008,910,466.2518,472,492.259.162025年1月-
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18,000,000.0018,000,000.001,982,614.7418,000,000.00100.002023年10月12,334,005.04
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322,163,035.22322,163,035.22-------
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130,000,000.00130,000,000.0053,971,927.8555,968,484.1243.052024年12月-
合计1,339,763,234.251,339,763,234.25119,178,983.92675,899,887.9950.45-68,937,215.3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一、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1.变更原因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一、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之二、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二、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之三、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三、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 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之五、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如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之二、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所述,由于: 1.项目实施中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将被有偿收回; 2.经济环境变化,下游需求萎缩。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

附件:公告原文